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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

发布日期:2018-02-01 17:23:42 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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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,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.其实,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,称为刑事自诉案件.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
(一)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;
(二)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;
(三)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
(四)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.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.
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.
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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